按照以下程序,將印表機驅動程式新增到您的電腦。若產品具備傳真功能而您希望利用電腦傳真,請確保新增傳真驅動程式。
注意:
新增驅動程式後,除非連接方式有變或使用不同產品,否則不必再次新增上述驅動程式。
請確保產品已啟動,並且已使用 USB 或網路連線將其適當地與電腦連接。
對於 Mac OS X 10.5 或較新版本
使用 USB 連接時,印表機驅動程式將自動新增並顯示在 Print & Fax(列印與傳真)視窗中。如印表機驅動程式沒有顯示,或您透過網路連接印表機,則只需要新增印表機驅動程式。傳真驅動程式(對於具備傳真功能的型號)不會自動新增。請新增傳真驅動程式以及印表機驅動程式。
按一下 + add(加入 (+))按鈕。
按一下 Default(預設)(或 Default Browser(預設瀏覽器))。從列表中選擇您的 Epson 產品,然後按一下 Add(加入)。檢查下表,以確保您已選擇正確的項目。
連接方式 |
印表機驅動程式 |
傳真驅動程式 |
USB |
EPSON XXXXXX |
FAX XXXXXX (USB) |
網路 |
EPSONYYYYYY (XXXXXX) |
FAX EPSONYYYYYY |
* XXXXXX = 產品名稱,YYYYYY = MAC 位址最後 6 位數 |
搜尋傳真驅動程式可能需要一段時間。請等待傳真驅動程式顯示在列表上,然後按照相同程序新增傳真驅動程式。
從 System Preferences(系統偏好設定)選單中選擇 Quit System Preferences(結束系統偏好設定)。
對於 Mac OS X 10.4.x
要新增印表機驅動程式,請按照 Mac OS X 10.5 或較新版本的相同程序執行。
要新增傳真驅動程式,請按照以下程序執行。
按一下 Default Browser(預設瀏覽器),然後按 More Printers(更多印表機⋯)按鈕。
從 Printer Browser(印表機瀏覽器)下拉式選單中選擇 EPSON FAX。等待傳真驅動程式(FAX XXXXXX)顯示在列表上。顯示後,選擇傳真驅動程式,然後按一下 Add(加入)。
從 System Preferences(系統偏好設定)選單中選擇 Quit System Preferences(結束系統偏好設定)。